步驟一、學位考試申請(修業學分審查)
自109年9月14日~109年11月30日止。
至台大網頁info for學生項下「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」輸入資料並列印出及併同「成績審核表」經指導教授簽核後送所辦公室。
步驟二、論文口試安排作業
請同學至遲於口試2週前將【口試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口試委員確認單】繳交所辦姚小姐。
備註:學位考相關期限規定
1.舉行學位考試(論文口試)完畢:110年1月31日。
2.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:110年1月31日。(申請書)
3.繳交學位論文截止日:110年2月15日。(論文繳交注意事項)
4.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:申請書(論文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需將口試成績保留)